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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06-21 08:42:44

按照《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省局餐饮处《关于深化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风险自查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有效落实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有效排查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各类风险隐患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进一步深化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全省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两个坚决、四个不让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管责任意识和风险管理意识。通过本次活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排除风险隐患。促使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在活动中,对主动开展自查活动、自觉提高和改善经营条件的,要公开进行褒扬,树立示范典型;对发现较多问题隐患的,应列入重点整治对象;对拒不开展自查活动以及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且基本条件不合规、食品安全设施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单位,要重拳出击,依法予以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件。同时,对大排查大整治情况应在监管部门官方网站和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发布。通过此次活动,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规范管理,达到关闭一批、停业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公示一批的工作目标。

二、活动内容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由市局餐饮消费食品监管科负责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县(市区)深入排查整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掺假掺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各类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饮食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农村集体聚餐、承办重大活动的餐饮单位为重点单位,以原料采购、食品加工制作及配送、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以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管理、僵尸店等餐饮场所的整治、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专项整治、医院食堂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餐饮服务单位应分别从以下方面开展排查和自查:

(一)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方面

1.在行政许可方面。重点对本部门食品经营许可的合规合法性进行自查,主要排查是否依法严格审查申请材料,是否按照人数和时限要求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是否存在不符合场所、布局、设施设备等要求而进行许可的情况,是否存在许可管理系统外发放许可证情况,是否对许可条件持续性保持情况进行过检查等。

2.在日常监管方面。重点排查是否编制并向社会公开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是否按照检查事项和检查频次开展监督检查,是否留存监管痕迹并按照要求公开监督检查时间、结果等信息,是否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是否对存在安全隐患并未采取有效措施的餐饮单位进行责任约谈等。

3.在重大活动保障方面。重点排查是否按照四级保障要求开展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是否制定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事前监督检查,是否开展加工制作环境、冷菜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现场检查,是否对采购的重点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行抽样检验,是否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

4.在案件查处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是否进行立案调查处理,是否按时限要求及时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处罚不到位等行为。

5.在重点工作推进方面。重点排查是否按照规定对全部持证单位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是否按工作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明厨亮灶”“清洁厨房等工作,是否积极推进并按时完成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栏悬挂工作,是否对公示栏内容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情况进行核查。

(二)餐饮单位主体责任方面

1.在管理制度方面。重点自查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等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食品安全记录是否齐全。

2.在人员管理方面。重点自查是否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明上岗,是否有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3.在场所布局方面。重点自查选址布局是否符合许可要求,凉菜、裱花等操作是否设置专间区域,地面是否平整、清洁,排水排污是否符合规范,墙壁、天花板是否无积垢脏物等。

4.在设施设备方面。重点自查是否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是否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设备,正在使用的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通风排烟、防尘防暑等各类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5.在加工制作方面。重点自查是否建立食品及食品原料的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食品添加剂是否落实五专管理,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贮存盛放是否相互分开,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范。

6.在清洗消毒方面。集中消毒餐饮具采购是否符合要求,使用自消毒餐饮具是否具有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设备设施运转是否正常,自餐饮具消毒是否彻底到位。

三、时间安排

餐饮服务环节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全面动员部署阶段(614前)

市局餐饮消费食品监管科负责组织召开市区直管单位和重点监管单位餐饮服务环节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动员会,对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各县(市、区)局要照活动内容和要求,迅速组织召开餐饮服务环节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动员会,对辖区全部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动员部署并组织实施。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6156月底 )

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找出原因,及时整改。自查要有统一的标准,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隐患排查不清楚不放过,工作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不放过。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自查一处、安全一处、放心一处。餐饮服务企业自查报告及时报送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核查,并督促整改。

(三)集中整治监督检查(71至930)

各级监管部门对本辖区餐饮环节开展拉网式的排查,切实落实大排查大整治要求,解决餐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核查的基础上,列出问题清单并建立台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区域性、系统性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集中整治要做到五个一批,即要规范提升一批条件较好的餐饮食品服务单位,要与量化分级相结合,通过量化分级评定促进部分餐饮食品服务单位由C级向B级、由B级向A级提档升级,提高餐饮服务行业整体服务质量;要整改消除一批餐饮服务环节隐患,提高自身免疫能力立案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高压态势;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的餐饮服务企业关闭取缔一批违法经营单位,使《食品安全法》等国家食品法律法规威慑力得以彰显。

(四)巩固提升(101至1031)

县(市、区)局对餐饮食品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生产经营者逐一复查,以防死烣复燃。对全面开展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排查整治情况在监管部门官方网站和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市局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本次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严肃工作纪律,明确责任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局将对各县(市、区)局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餐饮单位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要在自查活动动员部署阶段内组织辖区全部餐饮服务单位,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自查活动,要告知所有餐饮单位本次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及其自查内容、时间、要求,限期报送自查报告;督促其认真自查,要做到应知尽知、应查尽查,确保自查单位无遗漏。对未开展或拒不配合风险自查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及时通过责任约谈等方式促其自查,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措施。

各县(市、区)要将召开动员会时间上报市局餐饮消费食品监管科,届时市局视情况派员参加动员会。

(三)建立工作台帐。各县(市、区)要按照《沧州市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风险自查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建立本辖区活动开展情况工作台帐,对每个餐饮服务单位的排查和自查情况进行登记,及时汇总、分析排查和自查情况。要组织精干力量,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自身管理水平低、自查发现问题少、整改动作不大的餐饮单位,要作为重点对象进行深入排查,确保自查和排查出的各类隐患整改到位。排查中要有效发现问题,果断处置问题,坚决采取措施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要加强本次活动的信息报送,于每月初以excel格式报送工作台帐(按照附件3格式由市局进行汇总统一编号后上报)和排查整治进展情况。1018日前报送活动全面总结,活动总结应包括总体开展情况及成效(要有详实的排查数据)、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

附件:1.沧州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排查表

   2.沧州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表

   3. 沧州市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风险自查活动情况统计表

市局餐饮消费食品监管处联系人:陈鑫,电话0317-3043497,邮箱:spaqj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