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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超市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5-06-05 10:04:28

1、超市必须持《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持健康证上岗。

2、严格按照规定的价格出售商品,不得擅自更改价格。

3、食品陈列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食品和非食品要分架摆放,严禁混放。

4、定点采购,索取销售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质监部门出具的“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和进货清单及发票。严禁进购“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食品,一经发现追究承包人责任。

5、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的措施,储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6、超市售货员在出售食品时积极配合学校实际教育学生保护环境,不乱扔包装袋、瓶、纸等垃圾,负责超市周围的卫生清洁。

7、负责超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食品无污染,无灰尘,保证学生吃上放心食品。

8、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超市当成宿舍混用。

9、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与监督,随时接受学校、工商、防疫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10、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自由购买,不得强买强卖,不像学生出手烟、白酒等副食品,一经发现学校有权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