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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6-05-11 20:22:36

校字〔201841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我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本单位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将形成的技术档案妥善保存,在技术档案管理业务上受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督促、指导。

第三条  立卷归档制度

1.档案的收集: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将整理完毕的文件材料立卷,定期移交档案管理部门集中保存。

2.归档范围:具有参考利用价值的特种设备文件材料。包括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使用登记证、设计文件、制造单位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及处理记录;特种设备重大修理改造竣工档案;停用、缓检的相关申请资料等。以及特种设备有关往来函件(含传真、电子邮件等)、照片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

3.归档时间:收集整理完毕的文件,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

1按年形成的文件,次年六月底前归档

2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生效就归档。

3凡是有机密性的文件,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4特种设备重大维修验收及年检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归档。

4.归档要求

1凡需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遵照其自然形成的规律,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系统、条理、保持有机联系。凡是归档文件材料,均要按其不同特征组卷,尽量保持它的内在联系,区分它们不同的保存价值。文件分类准确、立卷合理。

3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等统一立卷,不得分散。

4卷内文件排列要合理安排文件的先后秩序,按时间先后排列。同一事情的同一文件应统一规定进行,比如:正件与附件,应正件在前,附件在后等。

5档案管理部门要对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加指导,督促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做好档的整理工作。按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办理移交手续。

5.组卷要求

1办理完毕的文件按有关条款归入卷内,便于次年立卷。

2文件按时间顺序排列,最近的在最上面。

3一台特种设备一个立卷,一个档案盒。

4定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文件量少的,一年交一次,次年上半年移交。文件量大的,一年交两次,下半年和次年上半年各移交一次。

6.记录档案文件材料须用碳素笔写。在无特殊情况下,须用A4纸。

第四条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查借阅制度按下列规定执行。

1.档案查借阅分类审批参照学校《档案查借阅暂行规定》第二章第十二条执行。

2.档案查借阅流程参照学校《档案查借阅暂行规定》第三章第十七条执行。

第五条  未尽事宜参照《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二〇一八十七日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730日印